這也是好久以前的新聞了,但看到文章中有位現在超紅登上兩岸版新聞的「藝人」(?)還是想幫她宣傳一下。
原始新聞連結: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20517/34235129
先姑且不論文章裡面有沒有錯字,為什麼老闆可以規定人家裙子裡面要穿什麼顏色的安全底褲?
好,就算是穿別的顏色好了,老闆要怎麼檢查呢?要女僕們裙子撩起來嗎?還是裝那麼多監視器是要抓女僕露安全底褲的嗎?這完全不合理啊!
然後老闆強調說女僕也算藝人,你給藝人一個小時新台幣一百零三元,會不會太小氣?
你看女僕的穿著應該很健康
怎麼會有「不小心露出底褲」的問題呢?老闆的心態真的是嘖嘖嘖。
看看亨利市市長去鬍鬚張吃滷肉飯考察的成果
看起來很像只穿上衣跟膝上襪
但看皺摺應該還是有穿短褲的。
女僕店老闆看看別人想想自己,加油好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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